相关说明:本归档范围是根据现有各单位的职能、职责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制作而定,在实际归档过程中,会依据各部门职责的变化做相应调整。
序号 | 归档范围 | 保管期限 |
1 | 上级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台港澳合作交流工作的重要文件 | 定期30年 |
2 | 工作计划、总结 | 定期30年 |
3 | 外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| 定期30年 |
4 | 接待外宾计划、登记表等 | 定期30年 |
5 | 本校人员出境(包括台港澳)批件及登记表等 | 定期30年 |
6 | 本校聘请外国专家和授予外籍专家名誉称号的材料 | 永久 |
7 | 教育部下达外国专家计划、指标及统计表等 | 永久 |
8 | 与境外学校校际交流协议 | 永久 |
9 | 邀请外国专家(短期)、本校出席国际会议及短期出境访问考察材料 | 定期30年 |
10 | 国内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及其它重大事件、重要活动等形成的成套材料 | 定期30年 |
11 | 其它正式发文和反映本单位工作、活动的材料(包括会议记录和纪要、规章制度汇编、大事记、宣传册、调研报告、分析汇总材料、领导重要讲话等) | 定期30年 |
12 | 以上材料相应的电子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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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 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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